玻璃钢防腐厂家工程结算方式
2020-03-06 07:39:07
玻璃钢防腐厂家工程结算是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合同规定范围,在承包工程实施各阶段办理支付工程价款的一种法定程序又称货币结算,施工单位从发包单位取得价款,一方面用来补偿施工过程中耗费的资金,另一方面还可确定施工盈利,工程结算的一般程序是由承包方编制工程结算单,发包方审查,当地建设银行经办行拨付,我国现阶段般的支付程序是开工前预付工程款,开工后分月或工程分段办理预支(结算),峻工后办理峻工结算,工程款结算的方式分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
1.工程预付款
施工单位承包工程,一般都实行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数量和备料周转金,因而要求有一定限额的工程预付款,用来储备主要工程材料、结构件以及未完施工所占用的流动资金,因为主要是用来储备材料,因此一般又称为预付备料款,预付款的额度按国家和地区规定,在某些新建大中型项目中,对需要开工前预支施工机构迁移费和大型暂设工程费时,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规定。
2,中间结算(或预支)
建筑安装工程具有施工周期长、产品不可分割的特点,为了使施工单位在施工周期中消耗的资金能及时得到补偿和能及时反映逐月的经营成绩,采取对工程价款实行中间结算的办法,即按逐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办理中间结算手续,待工程全部峻工交工以后,再办理竣工结算,当工程款拨付累计额达到该项目建筑安装造价的95%时应停止再支,预留造价的5%作为尾工款,在工程竣工办理峻工结算时*后拨付零星工程项目,因工期很短,对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影响很小,可以采取竣工后一次结算的办法。
3.峻工结算
工结算是施工单位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全部完工交工以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终工程价款结算,工结算由施工单位预算部门负责编制,然后将报表提交建设单位预算部门和经办银行审查,*后交双方财务部门办理财务清算。由于竣工结算后,双方经济关系*后结束,因此双方的财务来往必须结清竣工结算是*终确定承包单位应结工程价款的收入额,用来考核其*终工程实际成本是否降低或超支。同时,艘工结算又构成了建设单位峻工结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部分,但不是完整的费用,因有时还要加上由建设单位自己支付的有关费用,和由建设单位购买而以预算价格转给施工单位所发生的材料价差在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只需办理一次性结算,跨年度工程,在年终办理一次年终结算,将未完工程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时竣工结算等于各年度结算的总和,由于每年结算时各种费率或材价都有变化,各地区都有规定,凡是以前年度已经办理年终结算的部分,不再按当年度变化情况调整,即老账不新算待工程完工时,以当年的未完工程结转价款为据来办理为适应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价格体系的调整,保持工程造价的相对稳定,国家和地区实行竣工调价办法,对调价系数和计算条件作了具体规定。按竣工调价系数调整的材料价格,其计算式如下:T-(Z+Q)r式中T1为按竣工调价系数计算的材料调价;z为直接费(不包括允许单独调整的材料品种的差价和参考价格的差价及设备费);Q为其他直接费(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使用费、二次搬运费、高层建筑超高费、检验试验费及系统调试费);x为季度竣工调价系数编制工程预算时,按开工季度的调价系数列入的材料调价。在竣工结算时,应扣减开工期的材料调价,结算按峻工日期所在季度的调价系数进行调整,所以不是累加办理峻工结算一般要遵照以下规定:
(1)要对结算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包括工程部位、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工程质量等方面都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与建设单位共同点交验收、填写签署书面验收报告。对于工程未全部完成或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2)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有关规定,如对定额和费率的调整和修改,对工资和材料价格的调差等
(3)履行工程合同协议中有关经济条款的规定,如关于定额、结算、包干范围、奖罚等条款。
办理峻工结算应具备的依据和资料:
①工程峻工报告和工程验收单;
②经审查的原施工图预算、概算或中标价格
③经审批的预算外费用和现场签证
④以前年度的累计结算额和当年结转预算
③当年地区的有关费用调差和结算事宜的补充规定
峻工结算工程价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价款调整一预付价款及已结工程价款。
1.工程预付款
施工单位承包工程,一般都实行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数量和备料周转金,因而要求有一定限额的工程预付款,用来储备主要工程材料、结构件以及未完施工所占用的流动资金,因为主要是用来储备材料,因此一般又称为预付备料款,预付款的额度按国家和地区规定,在某些新建大中型项目中,对需要开工前预支施工机构迁移费和大型暂设工程费时,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规定。
2,中间结算(或预支)
建筑安装工程具有施工周期长、产品不可分割的特点,为了使施工单位在施工周期中消耗的资金能及时得到补偿和能及时反映逐月的经营成绩,采取对工程价款实行中间结算的办法,即按逐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办理中间结算手续,待工程全部峻工交工以后,再办理竣工结算,当工程款拨付累计额达到该项目建筑安装造价的95%时应停止再支,预留造价的5%作为尾工款,在工程竣工办理峻工结算时*后拨付零星工程项目,因工期很短,对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影响很小,可以采取竣工后一次结算的办法。
3.峻工结算
工结算是施工单位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全部完工交工以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终工程价款结算,工结算由施工单位预算部门负责编制,然后将报表提交建设单位预算部门和经办银行审查,*后交双方财务部门办理财务清算。由于竣工结算后,双方经济关系*后结束,因此双方的财务来往必须结清竣工结算是*终确定承包单位应结工程价款的收入额,用来考核其*终工程实际成本是否降低或超支。同时,艘工结算又构成了建设单位峻工结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部分,但不是完整的费用,因有时还要加上由建设单位自己支付的有关费用,和由建设单位购买而以预算价格转给施工单位所发生的材料价差在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只需办理一次性结算,跨年度工程,在年终办理一次年终结算,将未完工程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时竣工结算等于各年度结算的总和,由于每年结算时各种费率或材价都有变化,各地区都有规定,凡是以前年度已经办理年终结算的部分,不再按当年度变化情况调整,即老账不新算待工程完工时,以当年的未完工程结转价款为据来办理为适应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价格体系的调整,保持工程造价的相对稳定,国家和地区实行竣工调价办法,对调价系数和计算条件作了具体规定。按竣工调价系数调整的材料价格,其计算式如下:T-(Z+Q)r式中T1为按竣工调价系数计算的材料调价;z为直接费(不包括允许单独调整的材料品种的差价和参考价格的差价及设备费);Q为其他直接费(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使用费、二次搬运费、高层建筑超高费、检验试验费及系统调试费);x为季度竣工调价系数编制工程预算时,按开工季度的调价系数列入的材料调价。在竣工结算时,应扣减开工期的材料调价,结算按峻工日期所在季度的调价系数进行调整,所以不是累加办理峻工结算一般要遵照以下规定:
(1)要对结算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包括工程部位、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工程质量等方面都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与建设单位共同点交验收、填写签署书面验收报告。对于工程未全部完成或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2)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有关规定,如对定额和费率的调整和修改,对工资和材料价格的调差等
(3)履行工程合同协议中有关经济条款的规定,如关于定额、结算、包干范围、奖罚等条款。
办理峻工结算应具备的依据和资料:
①工程峻工报告和工程验收单;
②经审查的原施工图预算、概算或中标价格
③经审批的预算外费用和现场签证
④以前年度的累计结算额和当年结转预算
③当年地区的有关费用调差和结算事宜的补充规定
峻工结算工程价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价款调整一预付价款及已结工程价款。